Workflow
维宏股份:公司章程
维宏股份维宏股份(SZ:300508)2024-03-28 21:14

公司基本信息 - 2016年3月1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21万股,4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094,400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109,094,400股,全部为普通股[18] 公司章程修订 - 2023年3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公司章程》议案,增加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租赁”[5] - 2024年3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公司章程》议案,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五条、第八十八条、第一百O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5]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6][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召开前至少10天发出书面通知[8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7] 管理层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3] - 副总经理任免先由总经理提名,经考核后提请董事会[108] -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1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1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8]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9] - 监事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119]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3个月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21][12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4]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130] 重大事项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重大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属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131]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若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32] - 公司当年净利润或净现金流入较上年下降超20%,视为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13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4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50][15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