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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维宏股份维宏股份(SZ:300508)2024-03-28 21:14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维宏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 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