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主体资格[1][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任职资格[2] 激励对象规定 - 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不少于10天[3] 计划合规情况 -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4] - 公司无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或安排[4] 计划实施情况 - 监事会将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 - 监事会同意实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