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 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 份变动管理》和《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