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 东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 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 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 主选举产生。 - 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