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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海波重科海波重科(SZ:300517)2023-12-06 16:56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支薪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和其他董事。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委员三人组成,其中设召集人一人。 第六条 委员应由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应占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召集人应由委员中的独立董事担任。 第七条 董事可以同时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