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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海波重科海波重科(SZ:300517)2023-12-06 16:55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