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计划 - 2023年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月1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8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7]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甘肃药业集团拟认购不超新股数量30.79%,金额不超14955.82万元;丝路基金拟认购7.11%,金额不超3454.02万元[19]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与每股净资产值较高者[20]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48579.61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91003500股,未超发行前总股本30%[21] - 甘肃药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不超2%,认购股份限售18个月;超2%,限售36个月;其他对象限售6个月[22] - 募集资金用于三个项目,总投资额57439.34万元,预计投入募集资金48579.61万元[25]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4] 股东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甘肃药业集团直接持有陇神戎发90,785,25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93%,为第一大股东[4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中,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785,250股,占比29.93%;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21,575,777股,占比7.11%等[4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甘肃国投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陇神戎发37.49%的股份,为间接控股股东,甘肃省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48] 合规情况 - 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36] - 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符合规定,审计报告无否定、无法表示或保留意见(保留意见重大不利影响已消除)[36]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情形[3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38] - 公司最近三年无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38] 其他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投资设立4家子公司[6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及已履行完毕的部分重大合同合法有效,无纠纷争议[6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重大侵权之债[69] - 公司现金收购普安制药70%股份的交易合法合规,已履行必要程序[7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剥离、出售或收购等行为[71] - 公司《公司章程》近三年修改履行了法定程序,现行章程内容合规[7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规定,人员变化合规且对经营无重大影响[76][77]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符合规定[78][79] -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规定[80] -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近三年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合规有效,依法纳税[81][82] - 公司生产经营及拟投资项目符合环保要求,近三年无环保违规处罚[8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产品已取得相关认证,近三年无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违规处罚[84]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政府备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涉及财务性投资[86] - 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一致,符合规定,无潜在法律风险[87] - 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单笔争议标的达1000万元以上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88] - 公司控股子公司普安制药、三元医药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已整改,不影响未来经营[89] - 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引用内容准确,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90] - 公司为合法存续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行主体资格,发行符合相关规定[92] - 公司本次发行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92]
陇神戎发: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