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 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