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蜀道装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蜀道装备蜀道装备(SZ:300540)2023-12-29 16:49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并使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委员会的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