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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丝路视觉丝路视觉(SZ:300556)2023-11-22 19:28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具有 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1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2023 年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