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 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