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 - 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1]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相关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法规要求,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12] 独立董事职责与会议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应占过半数比例并担任召集人[14]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审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下列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应披露关联交易等[14]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6]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7] 资料保存与费用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应至少保存10年[22] - 公司及独立董事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6] 津贴与保险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6]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兴齐眼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