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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大感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
容大感光容大感光(SZ:300576)2023-12-25 19:51

激励计划审议 - 2020年11月2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6] - 2020年12月25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相关议案[7] - 2022年1月4日、2023年4月12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调整及归属议案[8][9] 业绩情况 - 2022年度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41.11%,未达考核指标触发值[11] 股票处理 - 全体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77.8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11] 合规认定 -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符合规定[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