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认证:《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数字认证数字认证(SZ:300579)2023-11-21 18:5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六十日内补选[9][10] - 任期届满前被解职需披露理由[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六十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与工作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非董监高的股东[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