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治理机构和议事规则[3]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5] - 审计委员会中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召集人[5] - 内审部设经理1名,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5] - 公司制定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奖惩并用等人事管理体制[7]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12]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相关制度[13] -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职责权限,规范监督程序等[15] - 公司在资金营运和管理等多方面建立相关制度且无重大缺陷[16][18][19][20][21] - 2023年4月、11月修订/制定15项上市公司治理制度[31] 违规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14] -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及相关人员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深交所公开谴责[30] - 2024年4月2日公司及相关人员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30] 内部控制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等[2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1%等[2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等[2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按孰低原则认定缺陷性质[25] - 董事等舞弊行为等情形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5] -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等情形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2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2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为100万元 - 1000万元(含1000万元)[2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27]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29] - 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重大、重要缺陷[31]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36] 其他 - 2023年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现象[21] - 公司重点关注战略管理、人力管理等多个高风险领域[22] - 报告期内组织围绕信息披露等方面培训10余次[30]
奥联电子: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