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6]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发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6][21][28]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1][28]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通讯决议为签字[26][27]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29]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10] - 需讨论外部审计机构六项事宜[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