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6]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5]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7][20]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5] - 一名董事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27] 职权与审议 - 董事会行使十六项职权,超股东大会授权事项提交审议[11][12] - 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30] 表决规则 - 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33][34]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审议[38] 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0] - 会议记录含多内容,相关人员签字,秘书可安排纪要和决议记录[42][43]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5][46]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