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上 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宜,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1.97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已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 属期内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