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马: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制订)
选聘与更换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9]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7]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17]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8] 审计人员规定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不超两年[16] - 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8] 审计相关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12]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5] - 改聘时约见双方并发表意见[18] 信息披露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报告[20] - 变更披露前任等情况[20]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说明情况[20] - 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22] 信息安全 - 提高信息安全意识,落实监管要求[22] - 合同设信息安全保护条款[22] - 提供资料加强涉密管控[22] 制度相关 - 由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