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万里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制订)
万里马万里马(SZ:300591)2024-04-28 16:31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3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4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下述事项: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5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 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 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应当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