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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万里马万里马(SZ:300591)2024-04-28 16: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3 条至第 5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四年四月 第8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有需要,战 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承 担。 第四章 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战略委员会以现 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 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五章 附则 (5) 监督检查本公司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 行检查; (6)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7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 1 - 第1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