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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万里马万里马(SZ:300591)2024-04-28 16:28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1 - 第1条 为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3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4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5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