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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拓斯达拓斯达(SZ:300607)2023-12-15 19:1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万加富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