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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瀚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富瀚微富瀚微(SZ:300613)2024-09-23 18:28

会议安排 -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9月2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5] - 8月29日在指定媒体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5] - 9月23日下午14:30在上海徐汇区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小奇主持[6] 投票情况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3日,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9:15 - 15:00[6] - 现场7人代表84,429,425股,占36.9244%;网络221人代表37,619,069股,占16.4523%[7] - 中小投资者220人代表1,293,913股,占0.5659%;出席共228人代表122,048,494股,占53.3768%[8]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21,969,061股,占99.9349%等[11]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21,133,691股,占99.2505%等[12] 会议合规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资格符合规定[9] -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