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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安靠智电安靠智电(SZ:300617)2024-03-11 21: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安靠智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由董事会负 责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规范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运作。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