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安靠智电安靠智电(SZ:300617)2024-03-11 21:21

会议召集与主持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3] 会议召开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有效[4] 特别事项处理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行使特别职权需讨论和过半数同意[4][5] 会议记录与资料保存 - 记录载明多项内容,表决结果载明票数,资料至少保存十年[5][6][7] 其他要求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述职报告含会议工作情况[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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