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