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万 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均由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