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与股东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有股份数为50,000,000股[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 - 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5][18] 交易与审议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股东大会审议[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达到“重大”标准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21] - 未达“重大”标准除特定事项外由总经理审批[13][22] 担保与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情况需关注[4] - 公司对第三方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9]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21] - 董事会设立审计等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16]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12]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多环节表决通过[13]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本次修订25条、新增1条,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14][15]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15][26][27] - 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7]
三雄极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部分附件、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