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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久吾高科久吾高科(SZ:300631)2023-08-21 18:17

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及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同意相关担保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规定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报告期末"),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9 年度,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连云港 久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洋环境")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中不超过 12,250 万元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为久洋环境提供担 保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 11,682 万元。 2022 年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西藏久吾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久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理、保函等综合授信融资事项中不超过 5,000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