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下午 3 点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800-1812 号综合楼 12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由董事长林瑞梅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现有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