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 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 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总经理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 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