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关联交易, 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公司应当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确 定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当仔细查阅关联人名 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当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 批、报告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三)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