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光莆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光莆股份光莆股份(SZ:300632)2023-10-23 18:2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本工作规则规定 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