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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光莆股份光莆股份(SZ:300632)2023-10-23 18:2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