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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万通智控万通智控(SZ:300643)2024-04-24 22:2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委员[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0] 工作流程 - 独立董事可提请讨论重大事项[10] - 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需董事会认可[11] - 讨论成员议题当事人回避,无法决议提交董事会[11] - 下设工作组提供财务指标等资料[14] - 董事和经理述职自评,委员会评价提报酬报董事会[14]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