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3-073 |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以 | 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以上的 | | --- | --- | | 上的股东提名,并由董事会提交中国证监会、 | 股东提名,并由董事会提交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 | 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依法 | | 核。 | 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 | | ……… | 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 | ……… | |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 | |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 | | ……… | 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 | | | 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 | | | 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 | | ……… 第一百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 | | | 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 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