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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超频三超频三(SZ:300647)2023-10-27 22:46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指定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