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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星云股份星云股份(SZ:300648)2024-08-26 19: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A股,4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778.3896万元[5] -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2] 股权结构 - 发起人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刘作斌分别持股11062095股、9835084股、8391076股、8391076股,持股比例分别为24.5824%、21.8557%、18.6468%、18.6468%[12] - 2014年9月和2015年6月增资扩股后,李有财等四人持股比例分别变为21.82%、19.40%、16.55%、16.55%[12][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7]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7][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符合条件时可自己名义直接诉讼[30][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事项等[3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8]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1] - 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后,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0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11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8]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5天通知[130]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