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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德电子:《董事、监事和髙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8月制定)
民德电子民德电子(SZ:300656)2024-08-28 19: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9] - 董监高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董监高因离婚股份减少,双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1] - 董监高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董监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该期限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或董监高因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罚等未满规定期限不得转让股份[13] 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上年末登记股份为基数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9] - 董监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9]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公司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申报披露[17] - 公司董监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8] - 公司董监高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9] - 公司董监高买卖股票违规,公司按《证券法》交有权机关处理[21] - 违反本制度买卖股份,公司内部通报批评、教育培训,收益归公司[21] 制度实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