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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延江股份延江股份(SZ:300658)2024-04-23 18:57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