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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延江股份延江股份(SZ:300658)2024-04-23 18:57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 薪酬水平相符; 第四条 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总经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 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审批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负责将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起草或提议 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