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与担保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财务资助审议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14]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6][17] - 董事会或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通知[16][1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0] - 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会议通知与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应于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1]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否则需公告说明[22] 会议其他规定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若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文件需公证[25][26]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2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5]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表决,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7]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9] -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44]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6] - 股东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有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7] 规则相关 - 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9]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49]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50] - 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51]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议案,股东大会审议批准[52] - 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53]
科锐国际: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