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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股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飞鹿股份飞鹿股份(SZ:300665)2023-09-26 20:18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34 号),株洲飞 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飞鹿股份") 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 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一、若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 黑体(加粗)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涉及申报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公司产品定价模式 和价格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产品定价传导机制和转嫁能 力,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