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参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人 员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株洲飞鹿高新 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