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 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提请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向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章卫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1,302,913 股,占公司 2024 年 2 月 23 日总股本的 21.80%。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章卫国先生符合提出临时提案主体资格,临时提 案已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 决议事项,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第 4.00 号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证券代码:3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