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丰电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江丰电子江丰电子(SZ:300666)2024-07-29 19:22

业绩数据 - 2021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调整后为15.9051385956亿元[16] - 2023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26.0160856867亿元[16] - 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按调整后计算为63.57%[17] 股权激励 - 为5名激励对象办理22.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2] -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向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80万股,本次5名获授75万股[24]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30%,5名对象可解限22.5万股[24] 流程进展 - 2022年1月1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文件[7] - 2024年7月29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本次解除限售[8] - 法律意见书于2024年7月29日出具[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