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章程修订对照表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 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 | | --- | --- | | 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 | 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 | 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 | | 但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 | 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 | | 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 | 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 | 质影响的除外。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 | | | 者应当知道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 | |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 | | |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 | | 的决议不成立: | | | (一)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 | | | 议; | | |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 | | | 进行表决; | | |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