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2021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 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 518038 2021 德恒 06G20180476-00022 号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满微") 的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 称"《指南第 1 号》")的相关规定,本所就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 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作废")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 ...